各旅馆经营单位:
近期,市局在对旅馆登记上传的旅客信息进行网上检查时发现,少数旅馆经营单位不按规定如实登记上传信息,出现一人信息多次重复上次的问题和无客住宿时登记上传旅馆工作人员信息和负责人信息,严重违反旅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为此市局重申:
1:无客住宿时不得登记上传旅馆经营单位负责人或工作人员信息。使用无客传送。
2:严禁在旅馆信息登记按保存旅客信息时,连续点击“保存”,严禁多次、反复上传旅客信息。
3:如实登记和反映在住旅客信息情况,严禁将已退房,不在住旅客信息调取上传。
以上内容请旅馆经营单位传达到前台工作人员,对有上述违法行为的,现已告知,市局在检查中,若发现再有上述行为的,将依法予以处罚
淮安市公安局治安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