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国庆期间全市旅馆业治安管理的通知
各旅馆经营单位:
为有效的维护国庆节日期间我市社会治安大局稳定,全面提升全市旅馆业治安管控效能,节日期间全市旅馆经营单位要切实遵守以下要求:
1、 严格旅客住宿登记制度,对节日期间入住的旅客及旅游团队等住宿人员要逐人登记传输,严禁不查验身份证件、一证多住、无证入住。
2、 杜绝旅馆前台工作人员只登记证件,不核对证件与入住人是否相符等行为,严禁人证不一致入住,严禁不按规定验证登记和传输旅客信息。
3、 加强对旅馆内部管理防范工作,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
淮安市公安局治安支队
二〇一一年九月三十日